《镇江市丹徒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保障房公司债公开选择主承销商比选文件》的第9页,表格第2点中的“3、债项承销业绩(10分)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私募债承销金额排名,比选申请人中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9分,第三名得8分,以此类推,第十一名及以后不得分。(以wind数据“债券一级市场-承销统计-私募债承销排名”为准)。”由于Wind系统已改版,原先的系统发生调整导致无法查询。针对该评分部分,券商可自行对相应时间段的私募债承销总量进行表格汇总并附在比选申请文件中,供比选人开标时审查。该公告不影响比选公告中提及的申请人报名截止时间及公开比选时间。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18日 |